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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艺术团建设方案
时间:2015-04-14 浏览:5736
 

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

艺术团建设方案

为深入推动校园文化建设,丰富师生文化生活,为学院改革发展提供精神动力,经学院研究决定成立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艺术团。

一、组织机构

艺术团名称: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艺术团

  长:董 

副团长:杜梦琦、曹靖宇、于艳博

总策划:杜梦琦

艺术指导:霍龙、张吉国、富翠萍(赤峰歌舞剧院院长)、文健(赤峰学院音乐教授)、张洪波(赤峰学院音乐教授)、丁明熙、特日格乐

艺术团办公室设在工会,办公室主任:姚 

艺术团下设六个艺术队:

1、教工合唱队

队长:姚军

艺术指导:于向海

成员:全队60人,由队长和艺术指导在在职教工中选拔。被选中人员没有特殊原因必须参加。

2、教工歌舞队

队长:梁馨月

艺术指导:特日格勒、孙朝红

全队30左右人,由队长和艺术指导在在职教工中选拔。被选中人员没有特殊原因必须参加。

3、学生歌舞队

队长:于艳博

副队长:刘柏清、学生一人(由歌舞队学生担任)

艺术指导:孙志强

全队60人左右,由队长和艺术指导在在校学生中选拔。

4、学生舞蹈团(与赤峰歌舞团合办)

队长:于艳博

副队长:学生一人(由舞蹈团学生担任)

艺术指导:赤峰歌舞团

全队40人,由队长和艺术指导在在校学生中选拔。

5、军鼓队

队长:谢明含

副队长:学生一人(由军鼓队学生担任)

艺术指导:王静蕊

成员由50人左右,由队长和艺术指导在在校学生中选拔。

6、摄影协会

秘书长:李树东(成教学院)

副秘书长:姚 

艺术顾问:董  岩、毕力格图、白春雷

成员:热爱摄影的师生自愿申请加入,不限人数。

二、排练、培训和演出

1、教工合唱队每周排练1次,每学期排练2个节目。

2、教工歌舞队和学生歌舞队、军鼓队每周排练1次,每学期每个队员排练1个节目。

3、学生舞蹈团的排练演出按与赤峰歌舞团签订的合作协议执行。

4、摄影协会不定期举办摄影、书法知识讲座、培训。每年集中组织一次摄影活动。

5、各艺术队要积极参加校内文化艺术活动。学院创造条件,让艺术团走出校门参加社会演出和活动,提高学院知名度。

三、艺术团及队员管理

1、各艺术队需按本方案要求加强建设和队员管理,按时排练,练出精品,积极参加院内外演出和活动。

2、各艺术队每次排练都要进行队员考勤,每次排练或演出后,将考勤表及排练或演出情况上报学院艺术团办公室。

3、对于参加排练态度不积极、多次缺勤的,由艺术团领导进行约谈。教师队员参加艺术团表现情况记入师德档案,学生参加艺术团表现情况记入学生档案。青年教师参加教工合唱队、歌舞队并积极排练和演出的,按完成学院规定的青年教师年度社会实践任务(非专业实习实践任务)计算。学生参加歌舞队的,按完成学院规定的大学生社会实践任务计算,给予相应学分。

4、教工艺术队队员参加排练和演出按每次2课时计算职称课时量,非上班时间排练和演出按加班支付酬金。学生艺术队队员在学生评优评奖时给予一定的加分。所有艺术队队员参加社会演出获得荣誉的,学院根据情况给予奖励。

四、活动经费及活动场所

1、学院在乐器及演出服装、道具等方面逐年进行投入,满足排练和演出需要;提供必要的校外演出经费。

2、结合学院二期工程建设,综合考虑学院各文艺体育团体的需要,为艺术团提供必要的排练场所。

 

 

中共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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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47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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