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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2017年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
时间:2017-11-22 浏览:4770

关于组织2017年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

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

各系、处、室: 
 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《关于印发2017年全区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》(内人社发〔2017〕45号)、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《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》(赤人社办发〔2017〕250号)文件精神,现将我院2017年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:
  一、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日程安排
  1、11月22日,组织申报材料
  各部门根据已提交的《申报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花名表》,到人事处(科技楼702室)领取《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》,个人职称申报申请书及《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》签字后方可提交评审材料。
  2、11月24日,提交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
  (1)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(含业绩成果材料)及相关证明原件必须于11月24日全部上交,同时相关业绩成果必须在11月24日可以在网上检索到。
  (2)报送材料必须按照《赤峰市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材料规范》要求装订成册。
  3、11月30日,复核材料。
人事处将根据上级文件精神,对申报人员提交的职称评审材料进行复核。
  4、12月1日—12月31日,组织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开展评审工作;评审工作结束后对通过人员的送审表及时进行公示。
  5、1月8日,将评审通过人员花名册报送至市人社局进行备案。
  二、有关要求
  1.因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时间紧,请各部门负责人高度重视,将通知精神及时传达到本部门的每一位同志,申报人员严格按照日程安排做好相应工作,过期不予办理。
  2.《关于印发2017年全区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》(内人社发〔2017〕45号)及《关于印发赤峰市2017年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》(赤人社办发〔2017〕250号)可登录(http://cf.nm12333.cn/)→“人才队伍建设”→“专业技术人员”查询(或登录学院网站→人事处→“政策制度”查询)。
  3.根据2017年全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政策培训会议精神,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《关于印发2017年全区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》(内人社发〔2017〕45号)及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《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》(赤人社办发〔2017〕250号)中已经明确的改革内容按新的政策执行,尚未明确的改革内容,各职称系列仍按原评审条件执行。
  三、联系方式
  联系人:曹誉馨

  联系电话:5890352  5890351

  附件: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所用表样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17年11月21日

 

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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